选拔程序
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将于2009年3月8日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
二、考生通过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学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需要和学生的测试成绩从中择优选拔。
录取办法:
一、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参加2009年6月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符合上述规定的本市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由市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电子档案,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招收项目按事先公布的简章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我校在事先公示的名单中择优确定正式招收名单,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此类考生名单经“三级公示”不少于两周。审核及公示无异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符合65%条件的名单落实到个人)
二、文化单独考试及录取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我校将单独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考试科目,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3.我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公示过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公示一周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各院校上海生源单考名单报市教委审核,审核及公示无异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录取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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